(一)具有较高的统计专业领域政策理论水平,掌握现代统计学方法,熟悉与统计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并具有较强的统计实务操作技能,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熟知国内外统计工作动态,具有综合分析和处理解决统计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
(三)熟悉并掌握国内外统计及相关专业的前沿理论,对统计专业技术理论具有独创性的研究。
(四)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创新能力,能够担任学术带头人或主持开展重大统计理论科研活动。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过统计方法制度、统计调查方案5个,从事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统计核算和统计分析研究工作5年以上;
(二)作为主要参与者,组织实施国家布置的大型普查2次或企、事业单位的大型统计调查工作5次以上;
(三)作为主要参与者,出版统计资料汇编、年鉴等年度统计成果类书籍5次以上;
(四)参与国家或省级下达的社会、经济、统计科研课题研究项目3项以上,已结题验收,成果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其中:国家级课题为前5位参与者,省级课题为前3位参与者;
(五)主持市(地)级以上统计系统统计科研、统计出版、统计教育、统计信息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成绩显著者(须提供相关材料)。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2、在组织指导本单位、本行业统计工作中,业绩突出,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或先进集体中的先进个人;
3、作为主要成员,组织实施国家布置的大型普查项目,取得较好效果,获得省(部)级先进个人3次或市(地)级、厅(局)级先进个人4次的奖励;
4、作为主要执笔人(前3位)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在国家专业评比获三等奖3篇或全省综合评比获二等奖4篇;
5、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的建议和措施被县以上政府采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著作或译著一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本专业教材一部,字数8万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