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会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会议上明确了我市职称政策新的变化。一是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铺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不再进行岗位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二是对生产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实行适当倾斜,从2014年起生产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与我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同步开展。三是从2014年起,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最近半年以上社保参保缴费凭证。全面推行学历查询认证制度,扩大论文检索范围,申报高校教师、高职教师、党校教师、科学研究、卫生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进行论文检索审验。四是从2015年起,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考核结果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必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从职务聘任前置条件,为申报评定资格依据。五是从2015年起,适当放宽职称外语要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作职称外语要求;年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职称外语;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外语成绩达国家标准,并且申报正高级职称外语要求是同一级别考试的对象可免试职称外语。六是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推荐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按照市委市提出的人才强市战略,认真贯彻落实《萍乡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适应新形势,打造新亮点,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新发展。会议还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落实。具体经办人员要认真学习政策,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