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论文知识网
当前位置:首页>>教育职称论文

2014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公告辽宁职称

来源:职称论文咨询网时间:所属栏目:教育职称论文

  

  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4〕10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同时要大胆使用“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百”层次人选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千”层次人选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万”层次人选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内可不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

  二、请务必于6月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连同电子版按文件要求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威

  电 话:52443200

  E-mail:

  地址:新抚区琥珀街7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4房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辽人社〔2014〕107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壮大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按照《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14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辽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推荐选拔人数及方式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计划选拔百层次80名、千层次160名、万层次560名,总计800人左右。

  本次“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依据不同审批权限,实行分渠道、分层次限额推荐与等额选拔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选拔、推荐名额详见附件。

  三、选拔条件

  人选基本条件:热爱祖国,,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和良好的职业;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各层次具体选拔条件:

  (一)“百”层次人选选拔条件

  “百”层次人选申报者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千”层次人选资格三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卓著,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2. 承担企业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完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发、技术项目以及在国外先进技术再创新中取得突出,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3. 系国家科学技术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以上获项目的主要完(如获等级略低于上述励,则须为两项以上励的主要完);

  4. 国家和省部级青年科技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已培养出博士毕业生的博士生导师;

  5. 理论研究、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的科教工作者。

  (二)“千”层次人选选拔条件

  “千”层次人选申报者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2. 企业重大、重点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并参与完成企业产品开发、技术项目,为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做出较大贡献;

  3. 主持的科研项目曾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以上励;

  4. 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5. 科技开发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或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6. 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科技创新的实际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三)“万”层次人选选拔条件

  “万”层次人选申报者需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管理能力;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