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下,我国的金融体制也日渐完善。小微企业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在对提高出口、改善就业、拉动内需等方面贡献突出,作用重大。许多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为解决自身的资金问题选择了融资贷款方式以促进自身发展规模的提升,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但小微企业的融资贷款需要在完善的担保机制下实现,有一定的风险存在。因此,为保证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就需要加强其融资担保创新,加强其风险防控工作,这样不仅能促进融资担保效率的有效提升,还能使小微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降低,构建健康、良性的融资借贷关系。
一、目前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方式中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通常采用担保的形式转移贷款风险,在传统的担保方式中,是保证、抵押和质押。但这些担保方式下,不动产、保单质押、机动车抵押、机器设备、国债、保证金、存单等公认的强担保,都是小微企业中所缺乏的。而应收账款、存货质押、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下,又不足以让小微企业达到银行防范风险要求。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在我国,商业银行所接受的信贷担保物中,土地以及建筑等不动产占比较大,约占70%左右。但是有70%左右的中小企业资产表现为存货与应收账款,普遍存在着欠缺不动产担保资源的问题。下文就小微企业融资,以商业银行为例的传统担保方式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保证担保
在保证担保中,包括了多人担保与联保贷款。联保联贷,通常指的是一些受到商业银行认可的小微企业,建立联保联贷小组,根据自愿原则开展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合作工作,即小微企业的银行授信业务,小组的其他成员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在这种模式下,若小组成员中有任何一个成员陷入了财务困难,导致其银行债务无法有效偿还,则会影响其他成员,导致其连带陷入经营困境。这种担保模式的风险较大,且风险扩散速度较快,是一种不常用的担保方式。在多人保证中,受小微企业自身实力的影响,能够应用的小微企业名下担保资产不多,为促进担保效力的有效提升,在开展授信审批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常采用人海战术,即要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等,无论其具备担保能力与否,都需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此这就造成了一笔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项下,通常都追加多个保证人,然而这些保证人的担保能力较弱,依然存在较大的风险。
(二)质押担保
质押担保中包括了动产滚动质押与应收账款质押。在动产滚动质押的担保方式指的是小微企业通过将自己名下的存货质押给商业银行的方式进行担保,包括木材、钢材、地板等动产,又被称为动态质押或流动质押。在质押过程中,出质人可受商业银行的监管,可提取、补新出旧、置换这些质物。商业银行为更好地监管这些滚动质押,通常都会委托第三方监管公司。但该种担保方式中,许多第三方监管公司都是通过租赁方式,与出质人签署仓库租赁合同,质押物一直在出质人的仓库、厂房内存放,而监管公司通常也只是派遣员工驻厂对其进行监管。这种情况下,若监管公司监管不力或违约,都会给银行带来损失。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方式指的是小微企业通过出质其名下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给商业银行作为担保,若小微企业质押合同约定的质权在债务到期时无法及时偿还,商业银行就有权优先受偿其应收账款以及其企业收益。然而许多小微企业存在较多的坏账,在实际情况下,一旦小微企业对质押的债权债务与应收账款债务人之间出现纠纷,则极易造成商业银行无法优先受偿应收账款。
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创新
(一)开发线上融资借贷平台
为了解决传统的融资担保存在受地域限制影响的问题,融资担保公司可开发线上融资担保平台,能为小微企业提供异地服务,也能拓展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业务渠道,能在为优质小微企业提供必要资金支持的同时,也有利于其自身发展。融资担保公司可在线上平台实现与小微企业的实时沟通,能够及时了解小微企业关于融资的相关需求,能够为其进行快速的资源匹配,有助于融资效率的提升。而且通过开放的平台,能及时公布机构融资担保的相关要求以及借贷标准等,有助于实现公众监督,也能促进融资担保公司公信力的提升,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融资担保公司在构建其线上平台时,可接轨社会金融平台与银行线上平台,如在其平台中实时显示贷款利率、货币汇率,使小微企业在选择融资借贷时能明确融资利息以及贷款相关信息等,能更为客观地对融资借贷项目进行选择。
(二)对小额贷款新模式进行探索
在进行融资担保过程中,担保风险系数与融资贷款的金额是成正比的,当小微企业的融资借贷额度越高,那么融资担保机构就需承担更大风险,也就造成了小微企业需应用更多的财产用于抵押,也会明显延长担保手续办理时间以及融资时长,在小微企业面临资金紧张问题时,无法及时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在新时期融资担保创新形式中,探索小额贷款新模式是其新形式之一,在该模式下可通过建立完善的还款机制,通过对还款期的延长实现减轻小微企业融资压力。对于一些小微企业的小额度贷款,则能够调整还款期使其更加灵活,减少审核时长,也能减少质押。融资担保机构还可通过与小微企业进行股权合作的方式,通过为其优惠融资贷款来获取一些股权收入,促进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得到快速的成长,实现融资担保机构的良性发展。
三、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防控措施
(一)对审核监督机制进行完善,加强风险管理
在防控融资担保风险的过程中,融资担保企业首先就需要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加强,完善审核监督机制。在融资担保企业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前,为减少风险,首先应当开展风控调查,了解该企业的项目质量、财务状况以及整体运营实力,同时应当审查企业法人背景,有效评估相关风险。融资担保公司应分部门开展审核工作,审核相关的融资放款流程,提升审核效率,如由不同部门担任不同内容的调查审核,分别负责审核企业的背景、融资资料、财务等,在分权形式下起到相互制衡的作用。同时,在融资过程中,融资担保公司需定时监督调查小微企业的具体财务状况,了解其运营情况,以便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减少风险。若担保的对象存在征信问题或逾期还款的情况,则在为其提供担保前还需要设立相应的担保条款,将其融资份额减少。若还款时间稳定、征信良好的小微企业,可适当根据其情况将担保要求适当降低,将其融资贷款额度适当提升。
(二)利用大数据技术评估小微企业情况
随着社会发展,我们已步入大数据时代,金融行业也充分受利于大数据技术,获取了较大的便利,能够通过网络就实现对信息的收集以及资料的调查,能够收集更多的资讯内容,更为广泛、全面地对项目进行调研,充分掌握小微企业的情况。融资担保公司可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前,利用互联网对其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如可通过应用天眼查,对相关企业的注册资金、更名情况、法人商业背景等信息进行调查,全面地掌握小微企业的更名次数、注册资金、股东的更替信息、法人更替信息,以及是否存在法律诉讼问题等,融资担保公司在担保时,能够对这些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充分对自身面临的融资担保风险进行衡量。
(三)使担保形式实现多元化
在小微企业选择抵押融资贷款中,其常选择房产为担保物。而部份正处于初创阶段的小微企业,房产资源往往较少,其抵押价值量低。甚至一些抵押房产还存在多产权情况,导致其在抵押中面临着繁琐的法律手续。为减少这种问题的出现,融资担保公司可采取多元化担保形式,根据情况增加一些可担保物种,如积压产品、专利注册权等。
(四)对融资担保合同进行规范
融资担保合同是重要的保障性文件,为投资方、融资方、担保方提供重要保障,对三方的权利及义务等问题进行规范,体现了公平与公正。对融资担保合同进行完善,能对多方责任进行明确并规范,同时使三方各自的风险构成进行明确,能有效降低融资担保过程中争议性,使融资担保公司能顺利开展各项目。若是为线上开展的融资担保,在进行线上合同签订中,可采取视频签订的方式进行,通过线上录入多方指纹完成合同的签订。在手续确认并履行后,打印出线上签订的合同,由双方各自存档备份其纸质合同。
(五)采取联合担保模式
由银行与融资担保公司对小微企业形成联合担保,由其共同担保小微企业的融资风险。在这种担保模式下,能将担保公司中一对一担保的过度集中风险分散,也使单个担保公司中的担保额度局限性制约得到一定化解。一旦发生融资风险,就需银行与担保公司共同承担担保风险,通过担保公司与银行共同协作,尽力调查,从而减少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风险。
四、结语
应该对小微企业的相关融资模式进行积极创新,开拓更多的融资方式。同时还应当加强风险管控工作,及时防范融资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工作风险,提升其安全性与可靠性。
作者:李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