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评价局指导下,江苏监管局始终坚持站在市场经济前沿开展会计监管的理念,突出“五个主动”,积极开展会计监管先行先试,全面履行会计监管职责,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
一、主动担当作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江苏监管局主动履行财政部门会计主管职责,率先开展会计监管先行先试,聚焦会计审计准则制度落实,对江苏省重点领域的各类主体实施综合监管,做到面上全覆盖,监管有重点。将全省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等各类型主体全面纳入监管,并根据监管要求分别制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如根据财务报告质量、内部控制和市场信息等情况,将500多家A股上市公司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类型,实施不同类别监管措施。同时突出重点,选择对全省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部分单位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包括97家会计师事务所总分所、100家上市公司、50家央企、49家金融企业、236家融资平台和全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涉及11方面75项内容,按步实施推进,以优质样本引领其他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日常监管精准度
主动与2家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研究推进会计报表报送集成运用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监管信息数据的收集、监测、分析机制化建设,提升监管精准度和监管效率。不断夯实监管基础,通过信息平台等渠道收集外部数据,建立江苏省A股上市公司和在苏央企信息库,完善97家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基础信息,全面综合反映监管对象运行状况。实时开展专题分析,定期开展综合分析,并根据监管分析结果分类落实具体监管措施,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三、主动实施综合监管,丰富日常监督管理措施
综合运用走访、调研、函询、约谈、核查等不同类型监管措施,建立系统完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推动日常监管下沉、监管落地,提升监管针对性、有效性。对面上共性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发送工作简报、通知文件等方式提醒。对个别问题实施约谈问询,如约谈事务所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要求对社会舆情和有关信访反映情况,予以详细说明;向注册会计师签署上市公司年报超5户的8个事务所发送询问函,要求事务所就业务承接、内控体系、工时管理、薪酬分配等事项进行说明解释,传导监管压力,提醒风险管理;分析年报审计风险事项,分别向上市公司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发送监管询问函,核实情况,实施非现场监管。
四、主动协调联络,增强外部监管工作合力
积极向财政部有关司局报告,主动接受业务指导,编发专题简报,实时报告会计监管工作动态,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做法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情况。加强与省财政厅、省注协沟通交流,与有关地方财政部门开展会计监管座谈,提示所在地上市公司风险事项,推动省市县财政部门齐抓共管。落实《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和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会计监管协作工作意见》,双方座谈交流监管思路、年度工作重点、经验做法和监管中发现的重要情况等。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明确的江苏监管局在上市公司治理、中介机构监管等七个方面的监管任务,与省财政厅、国资委、银保监局、证监局等五部门联合转发财政部《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能范围分工转发至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五、主动提升专业能力,加强会计监管队伍建设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用好财政部的培训学习平台,组织学习财政部发布的收入准则等网络培训课件;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联学联训,邀请有关专家讲解讨论业务知识,通过案例分析、交流探讨等方式加深理解,准确把握审计会计准则内涵要义。加强专门人才培养,推荐2名年轻干部参加部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经选拔入选财政部财会监督人才库。发挥专家智力优势,组建财会理论研究、财务实务和会计信息治理三个专家库,推进专题调查研究。
作者:潘卫 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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