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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类租赁住房建筑造型设计浅析

来源:职称论文咨询网时间:所属栏目:综合职称论文

  

摘 要:现阶段,租赁住房的建设已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其建筑造型应符合当代建筑的美学特征。本文从基础原理出发,结合上海地区近年来较有代表性的新建、在建项目,通过基本形体、立面构成、色彩与细部等方面来阐述住宅类租赁住房造型设计基本过程与方法,为租赁住房设计理论添砖加瓦。

关键词:租赁住房;建筑造型;建筑形体;立面构成;色彩与细部

住宅类租赁住房建筑造型设计浅析

1 研究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房住不炒,租购并举”的重要精神, 近年来,上海市不断完善住房制度,大力推进租赁住房规 划建设,以满足新市民、年轻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住有所居、 安居宜居”的需求。2017 年 7 月发布的《上海市住房发展 “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上海市预计建 设租赁住房约 70 万套。截至 2020 年 6 月,已开工的新建 项目达 58 个,租赁住房已成为居住市场供给的重要组成部 分。作为一种新兴的市场化民生工程,租赁住房项目受到 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造型品质不容忽视。

2 住宅类租赁住房及其特点

租赁住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用于市场化租赁的居 住建筑,分为住宅类和宿舍类。这两种类型的租赁住房因 其设计标准、规范要求各不相同,造型设计手法也不尽相同。 本文以住宅类租赁住房(以下简称“租赁住宅”)作为租 赁住房造型设计的研究对象。租赁住宅项目的特征可以总 结为以下几点:①套型以中、小套为主,居室空间 1 ~ 4 个; ②使用对象以单身青年、新人家庭为主;③区域位置较好, 常靠近科技产业园区或中心办公地段;④以租赁的方式经 营,人员流动性强,市场存在竞争;⑤企业长期持有,资 金回笼慢,成本控制较严。

3 住宅类租赁住房造型特征

建筑造型是建筑外部形象的美学形式,但不同于艺术 形象创作,建筑造型必须符合建筑的自身规律,讲求建筑 的特性并受到建筑各种因素的制约。建筑造型设计即从自 身的特性规律出发,最终获得外形像的过程。租赁住宅的 建筑造型应具有较高的设计品质及前瞻性,展现年轻使用 者充满活力、崇尚个性的气质,符合当代建筑美学特征, 引领大众审美需求,在项目生命周期内源源不断地吸引客 户人群。同时,租赁住宅造型设计也受自身制约:一方面, 由于户型较小,套型组合方式单一,立面构成元素重复单调; 另一方面受成本控制,租赁住宅无法以类似公建采用大面 积幕墙等装饰手段来提升其立面品质。

建筑

4 住宅类租赁住房造型设计

本文根据租赁住宅的自身特点,从设计角度出发,总 结归纳典型的造型设计过程手法,调和其较高的建筑形象 需求与自身限制之间的矛盾,为今后同类型项目设计提供 参考。以下将租赁住宅造型设计过程按基本形体、立面构成、 色彩与细部三部分进行讨论。

4.1 由平面功能衍生的基本形体

建筑形体是建筑形象的主体框架,对建筑造型具有决 定性的影响。建筑形体由每一层平面延展累积而得,建筑 平面又以功能单位组合而成,故而研究租赁住宅的形体应 从其基本功能单位出发。

4.1.1 基本套型组合方式

作为居住类建筑,租赁住宅基本功能单位是其居住套型,套与套组成居住空间,再由交通空间联系,完成平面 布局。租赁住房的套型面积较小,组合方式多以单方向并 排形成外廊式或内廊式。单层数量较少的平面也可采用点 式布置,将交通空间包裹在居住单位中,形成方形平面, 节省公摊面积。对于中套或以上的户型而言,采用不规整 的户型排列,可组成类似普通住宅单元式的布置,平面轮 廓进退明显,有利于造型设计。单元式和点式平面因可布 置的户型数量有限,经济性一般,对于户数要求高的项目 应酌情采用。

4.1.2 由单层平面延伸建筑形体

如外廊式、内廊式的矩形平面衍生出大面宽的长方体, 点式的方形平面衍生出正棱柱体,单元式不规则平面衍生 出变化丰富的形体。廊式大面宽矩形平面,体量大、变化 少,易使建筑形体塑造单调,可采用如下手法进行改善。 ①套型排列由单方向变为多方向。在建筑拥有合理朝向的 基础上,成组的套型可呈角度组合或围合式组合,在保持 廊式平面优点的同时,为建筑形体塑造的多样性创造条件。 ②采用不同套型组合平面,利用局部套型轮廓变化使整体 轮廓产生进退关系,以丰富建筑的形体表现。 除了平面形状外,建筑高度对形体塑造也有一定的影 响,不同组合类型的平面根据建筑防火规范要求,适用的 建筑高度不同。廊式平面因其疏散走道通长,易于设置两 个安全出口,建筑高度可做到 54m 以上。点式、单元式 一个单元的平面内通常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建筑高度在 54m 以下。所以,廊式的建筑形体以高大、宽阔为特征, 点式的形体小巧、独立,单元式的形体沿着单元拼接的方 向伸展(见图 1)。

4.1.3 形体变化手段

建筑基本形体确定后,可通过进一步的设计手法来丰 富其表现。①设置底层公共配套用房。在租赁住宅中,住 宿功能由户内承担,其余一部分生活、娱乐、管理、接待 功能则由公共附属用房承担。在建筑底部设置相关的配套 用房,既完善了建筑的使用功能,又赋予了建筑底部形体 自由设计的空间(见图 2)。②抽离局部功能空间:抽离底 层功能创造架空空间,获得敞开的公共活动场所,使底层 的建筑形体产生虚实变化;抽离建筑中间楼层的房间,消 减体量感(见图 3);抽离顶层功能,演变出逐层退台的形 体效果。

4.2 基于功能展现的立面构成

如果把建筑造型比作人物肖像,形体即面部轮廓,立 面如同五官相貌。建筑形体由功能而来,建筑立面也应是 功能的真实反映。构成租赁住宅立面的基本元素有窗、阳 台、外廊、电梯间等,立面设计的过程就是将基本元素排 列组合的过程。按功能空间的构成不同,租赁住宅可分为 居室空间和交通空间两部分,其立面构成各有特点。同时, 设备平台与百叶对立面构成也有影响。此外,建筑屋顶常 被称作第五立面,处理得当可为建筑形象加分。

4.2.1 居室空间的立面构成

居室空间是租赁住宅的主立面,有日照要求,需要良 好的朝向,窗和阳台的排布是居室空间立面构成的主要内 容。其排布方式有以下几种。①全阳台式。阳台可塑性强, 进退虚实变化多样,中、小套型均适用。②全窗式。窗的 可塑性不如阳台,应采取一定的措施改善重复单一的排列 效果,适用于小套型。③阳台与窗混合式。阳台可与窗间 隔布置或成组布置,还可采用上下相邻两层错位布置,适 用中性套(见图 4)。

4.2.2 交通空间的立面构成

交通空间设置于非主要朝向,构成元素包括走廊、楼 梯间和电梯间。其中,外廊立面效果偏向通透并沿横向展 开,梯间楼、电梯间效果相反且沿竖向伸展,两者组合时 反差强烈。在不同的平面布局形式中,立面占比大相径庭。 在廊式布局中,外廊式以楼梯间、电梯间对外廊进行分割 构成立面,而内廊式的交通空间隐蔽,或以窗的形式出现 在山墙。点式的交通空间只留出楼梯间一个面开窗,单元 式交通空间的比重介于外廊式与点式之间。

4.2.3 设备平台与百叶

租赁住宅一般使用分体式空调或小型中央空调,外机 裸露影响立面效果,应隐蔽处理。外廊式或单元式可将设 备平台置于敞开的天井内。内廊式或点式的设备平台无法 避开主要立面,则以百叶的形式和阳台、外窗一起构成立 面元素。

4.2.4 屋顶绿化

在居住类建筑屋顶机房少,可用于种植绿化的面积比 例高。充分利用屋顶空间设置绿化,不但能改善租赁住宅的 居住环境与建筑热工性能,也能使建筑形象产生自然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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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色彩与细部深化造型表现

建筑造型设计中,形体和立面的构成受制于功能布局, 不同的功能类别奠定了不同性质建筑外观的基础,而色彩 选用及细部处理则可基于美学特征自由创作。将形体和立 面比作肖像的轮廓和五官,色彩、细部就如同建筑的妆容, 将同类建筑塑造成风格各样的特征,正是色彩运用及细部 处理的作用。

4.3.1 建筑色彩奠定形象基调

色彩是建筑物首要的视觉识别因素,具有普遍认知的 心理效应,如情绪、联想、象征、知觉等效应,色彩奠定 了建筑形象的基调。传统的居住建筑通常以饱和度较低的 暖色和中性色作为主体色调,形象偏向沉稳有序;而租赁 住宅建筑形象不必拘泥于此,色彩选用范围更广。租赁住 宅建筑的形体设计丰富、立面变化多样、建筑造型设计意 图呈现较强的整体性的,宜选用单一或少量色调接近的色 彩;租赁住宅的建筑形体、立面规整或造型设计意图强调 局部独立性的,可选用两种或多种对比明显的色彩,以加 强立面的变化或增进形体的空间感(见图 5)。

4.3.2 细部处理完善整体形象

建筑细部是建筑中存在的单元构件、局部空间或界面。 在建筑造型设计中,细部处理是基于现实技术对建筑外立 面局部梳理和装饰的过程。缺乏细部设计的建筑造型易单 调无味,但盲目追求个性、忽略整体的细部又是浮夸造作的。 造型中的细部与整体是有机统一的关系,租赁住宅细部处 理应为其整体形象服务,使其符合当代建筑美学的特征。 比如:利用窗与墙的进退关系或增加横向装饰构件强化整 体秩序性;在有序的基础上按一定的比例、方向连续变化 窗或窗间墙的宽度,产生有节奏的韵律感(见图 6);也可 运用竖向装饰构件将单一的立面元素分段呈现,产生对比 和变化的趣味(见图 2)。总之,自由多样的细部设计为租 赁住宅带来丰富多彩的造型效果,在成本允许的情况下, 建筑师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完善建筑形象。

5 结语

住宅类租赁住房的造型设计是以功能为主,从平面衍 生出基本形体,用不同使用空间的元素构成立面,再以色 彩、细部创造美学与个性的表达,从而获得独具匠心的建 筑形象的过程。上海作为租赁住房的建设试点城市之一, 其造型设计的经验与成果,值得我们思考与借鉴。相信随 着高品质造型设计的不断涌现,租赁住房将成为各地亮丽的 风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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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一鸣

相关期刊推荐:《山西建筑》(旬刊)创刊于1975年,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是山西省建设行业唯一的一份国家级刊物,山西省一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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