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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档案职称评审通知

来源:职称论文咨询网时间:所属栏目:论文发表攻略

  

  很多单位都有职称评审,从事档案相关的工作者也是如此。在评职前前单位会下发通知,符合要求的可以准备材料参加评职,接下来给大家分享山西省档案职称评审通知,仅供参考。

山西省档案职称评审通知

  一、学历条件

  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在县(市、区)级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二、工作能力条件

  系统掌握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馆(室)藏档案、资料,具备较高质量完成业务工作的能力和素质。任职期间能够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完成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论著条件

  1.申报研究馆员,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部分5万字以上),并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其中国家级至少1篇。

  (2)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其中国家级至少1篇。

  2.申报副研究馆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完成代表性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学术论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同时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2)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以上。

  本专业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编制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认定的档案学专业核心期刊及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认定的档案事业核心期刊。发表该学术论文的期刊须是与论文发表时间对应版次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刊物。

  (3)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4)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调研报告、经验交流材料、标准规范、发明专利、宣传资料等本专业代表性成果2项,同时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者独立完成代表性成果1项,同时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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