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会计类的工作者在职称评审时需要准备相关的成果材料。有很多参评者对需要准备的内容并不是很了解,在准备资料时不知所措。接下来给大家说一说北京会计职称成果要求,仅供参考。
业绩成果要求:
(一)获市(厅)级科技成果奖 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经批准立项的市(厅)级以上或省会计行业主管部门的科研课题,已完成科研计划任务,经验收或鉴定并已进行成果登记(以立项通知、科研成果、结项材料为准,前 3名);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可以在课题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 2份本人撰写的会计专业相关的经验文章(每篇不少于 2000字)。
学术成果要求:
1、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 3名),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含译著)1部以上
(独撰写不少于 5万字)。
2、独立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2篇以上(每篇
不少于 2000字)。
3、独立撰写较高水平的财务经济分析报告 2篇以上,并得到市(厅)主管财经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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